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编号:市人医院内询价〔2020〕15号(设备)
项目名称:子宫肌瘤粉碎器采购。
2.采购内容:子宫肌瘤粉碎器壹套,具体见附件。
3.安装地点: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139号梧州市人民医院。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
5.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开具全额发票,我院收到发票后6个月内支付货款的90%,质保期满后无息结算剩余的货款。
6.免费保修期:自货物安装验收通过之日起不少于1年。
7.项目采购预算(上限价):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货物要求,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具备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
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内容要求: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3日15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受理。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139号梧州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6楼采购办。投标文件以当面递交并检查包装密封性后签字确认为准,不接受邮寄递交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要求
1. (1)投标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投标人的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须提供)、(4)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如有须提供)、(5)投标产品报价表(需注明大、小写金额)、(6)技术要求响应表、(7)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8)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9)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10)投标产品授权书、(11)售后服务承诺书等,等资料以加盖公章为准。
2. 报价项目构成: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资金(含税金),包含货物、安装调试、运输、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3. 其他要求:投标文件以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装订导致投标文件散落或脱页的装订方式,否则文件失散引起的后果自负,同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所有文件均应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递交。文件无加盖公章、未装订成册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拟定于2020年7月4日。
2.开标地点:梧州市人民医院会议室
3.开标方式:院内询价招标
4.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如遇不可预计因素(如会议冲突等)导致开标时间及地点的适当变更表示理解。
五、网上查询:梧州市人民医院官网
六、联系方式 梧州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电话:0774-2833676
梧州市人民医院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子宫肌瘤粉碎机参数
电动子宫切除器及配套手术器械具有连续工作,无级调速,改变方向,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妇科切除子宫,子宫肌瘤等手术。
1、输入电压 AC220V±10%,50HZ
2、输出电压 10-28V
3、输出电流 0~1A
4、负载稳定度 小于等于5%
5、过流保护 1.0A±0.2A
*6、电流制式 双路热备份
7、显示精度 0.2%
8、器械规格直径 公差小于0.5mm
9、工作时间 连续工作
10、马达电压 24 V
11、马达电流 0.5A
*12、马达转速 100-200r/min
13、最大输出功率 16.5W
*14、泄漏电流 小于0.5mA
15、器械规格长度 公差小于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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