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医院依法依规执业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10-08]           阅读(6292)次

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机构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强化依法执业意识,明确依法执业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依法执业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依法执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执业活动,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等手续。

三、严格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

四、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其他突发情况时,自觉服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安排和调遣。

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建立和落实医院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制度,防止院内的交叉感染。做好院内的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转、暂存、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等工作。

六、遵守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购进、验收、索证、保存、使用和登记等环节的管理。

七、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建立和完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制止、纠正、报告违法执业行为。

、定期组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依法执业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依法执业管理人员参加依法执业培训;将依法执业的相关内容及要求纳入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内容和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内容。

我们将自觉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综合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梧州市人民医院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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