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医院党建阵地项目(二)工程院内询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阅读(1725)次

梧州市人民医院党建阵地项目(二)工程院内询价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编号:市人医院内询价〔2022〕2号(项目)
项目名称:梧州市人民医院党建阵地项目(二)工程。
2.工程内容:根据医院风格及党建现场会的要求做方案设计,对门诊医技楼的党建阵地进行升级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地点: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139号。
4.工期:合同签订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
5.支付方式:结算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工程竣工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款的95%,质保期满后7天内无息支付工程结算剩余价款。
6.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
7.项目采购控制价:人民币捌万伍仟壹佰元整(¥85100.00)(含税)。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服务要求,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内容要求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至2022年1月25日12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受理。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139号梧州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6楼采购办。投标文件以当面递交并检查包装密封性后签字确认为准,不接受邮寄递交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要求
1.内容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须提供)、(4)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如有须提供)、(5)投标人联系方式、(6)投标报价表、(7)设计方案效果图、(8)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9)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资料以加盖公章为准。
2.报价项目构成:材料费、人工费、运输、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3.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商务报价占60分,设计方案效果图占40分。
4. 其他要求:响应文件以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装订这种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散落或脱页的装订方式,否则文件失散引起的后果自负,同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所有文件均应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递交。文件无加盖公章、未装订成册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月26日。
2.开标地点:梧州市人民医院会议室
3.开标方式:院内询价招标
4.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如遇不可预计因素(如会议冲突等)导致开标时间及地点的适当变更表示理解。
五、网上查询:梧州市人民医院官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梧州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电话:0774-2833676

梧州市人民医院
2022年1月20日

附件:1. 梧州市人民医院党建阵地项目(二)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梧州市人民医院党建阵地项目(二)工程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备注
1  可移动(组合)背景展柜及内容制作 ㎡ 72 18mm白色免漆板制作,亚克力面板、pvc面板
2  焊架带轮 ㎡ 18.512 7000*890(2个)
3400*890(2个)
3  造型展台 米 6.2 18mm白色免漆板制作
4  绿色竖型木工造型 ㎡ 6.72 18mm夹板制作,封边,面贴绿色写真
5  墙布 ㎡ 6 定制刀刮布
6  柜顶内嵌式软膜灯箱 ㎡ 8.1 定制软膜灯箱,白色铝边框
7  造型PVC ㎡ 52 按照平面排版制作
8  立体造型PVC 个 1 亚克力剪影、水晶字字体,整体综合造型,焊架带轮,18mm免漆板
9  天花筒射灯 个 10 5w嵌入式射灯
10  电路拉线 项 1 含线管,电线,电工辅材,人工
11  卫生清洁 项 1 人工
2.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致梧州市人民医院:
若我方中标,将对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做出以下承诺: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合同范围  。
二、保修期
我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承诺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年,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我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我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院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我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承诺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我方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由我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组织验收。                                                                          
此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投标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方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竞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甲乙双方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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