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医院2024年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5]           阅读(4518)次

根据医院采购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积极参与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梧州市人民医院2024年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二、遴选内容:遴选8家采购代理机构,分为两大类别:货物、服务类4家和工程类4家,报名时需注明项目类别。具体数量以实际报名及遴选情况而定。入围有效期限为1年,自遴选结果公布之日起计。服务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遴选对象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并在“政采云”平台备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具备健全的内控监督等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备开展招标采购活动固定场所,并具有完成项目代理全流程电子化评标的相关软硬件设施;

(四)具有一定数量的招标采购专业人员,且相关人员具有一定的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工作经验;

(五)具有承担医疗行业同类业务项目采购/招标代理业绩;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资质要求:已在梧州市财政局备案的采购代理机构。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四、递交响应文件及内容要求: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29日12时,逾期递交的遴选文件不受理。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139号梧州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6楼采购办。递交文件时需包装密封完好。

    (三)响应文件要求:能体现代理机构实力、优势及服务质量等,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

3)属于梧州市财政局登记名录的网站查询截图;

4)若报名单位的注册地址不属于梧州市的,则需要提供在梧州市内具有办公场所的证明(如分公司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等);(5)近三年的同类机构项目业绩;

(6) 拟投入人员情况;

7)服务方案、时效承诺;

8)收费标准: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政府采购项目和非政采项目)、需求文件编制费、项目咨询费等;

9)廉洁承诺书

10)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遴选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遴选单位组织评选小组进行遴选。

、遴选结果及通知:综合比选确定入围名单,遴选结果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七、联系方式:采购办,0774-2833676;监督部门0774-2827838。

              梧州市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项目招标采购前期咨询服务工作,依法编制采购需求、公告、招标文件等,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

2、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和(发售)招标文件,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审查投标人报名资格;

3、依法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并及时发布答疑澄清公告;

4、安排不少于2名专人与采购人对接项目采购事宜;

5、提供项目采购过程中的咨询服务工作;

6、落实开评标场地,依法组织招标采购活动并出具评审结果报告;

7、依法办理招标采购活动备案事宜; 

8、协助处理中标(成交)公示期质疑(异议)和投诉,组织专家对质疑(异议)内容的复审并出具复审报告;

9、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协助中标(成交)单位编制采购合同,2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审核;

10、整理招标采购文件、评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并于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整理形成卷宗交采购人存档;

11、提供项目论证、招标文件复核论证等服务。

12、处理与招标采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13、入围工程类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若已承接某工程项目的造价审核业务,则不得再代理该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廉洁承诺书

为确保招标采购市场规范有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在此做出如下承诺:

1、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 遵守交易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代理工作, 并自觉维护招标人(采购人) 、投标人(供应商)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2、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将秉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向招标人(采购人) 、交易中心出具的各类书面及电子版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

3、发出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等内容均遵循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对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都是公平、公正的,不存在偏向性和歧视性内容;

4、严格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不与任何第三方串通进行虚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等活动;

5、不向投标人(供应商)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 贵重物品及其他任何有可能影响公正招标的礼物, 不以任何形式变相收取或间接收受礼品等,包括未来利益。

如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条款, 经查实后, 愿意接受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处罚。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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