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阅读(5187)次

根据医院采购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积极参与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梧州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二、采购内容:遴选若干家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期:自遴选结果公示之日起1年。服务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遴选对象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并在“政采云”平台备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具备健全的内控监督等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备开展招标采购活动固定场所,并具有完成项目代理全流程电子化评标的相关软硬件设施;
(四)具有一定数量的招标采购专业人员,且相关人员具有一定的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工作经验;
(五)具有承担医疗行业同类业务项目采购/招标代理业绩;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资质要求:已在梧州市财政局备案的采购代理机构。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四、递交遴选文件及内容要求:
   (一)递交遴选文件时间:截止至2022年1月16日12时,逾期递交的遴选文件不受理。  
(二)递交遴选文件地点: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139号梧州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6楼采购办。
    (三)遴选文件要求:
   报名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属于梧州市财政局登记名录的网站查询截图;
(4)若报名单位的注册地址不属于梧州市的,则需要提供在梧州市内具有办公场所的证明(如分公司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等);(5)近三年的同类机构项目业绩、荣誉;
(6)拟投入人员情况;
(7)服务方案、时效承诺、收费标准等;
(8)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遴选时间:遴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遴选单位组织评选小组进行遴选。
六、遴选结果及通知:综合比选确定入围名单,遴选结果采取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七、联系方式:采购办,0774-2833676。
              梧州市人民医院
                 2023年1月11日

附件:
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项目招标采购前期咨询服务工作,依法编制采购需求、公告、招标文件等;
2、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和发售招标文件,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审查投标人报名资格;
3、依法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并及时发布答疑澄清公告;
4、编制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5、提供项目采购过程中的咨询服务工作;
6、落实开评标场地,依法组织招标采购活动并出具评审结果报告、发放评审专家劳务费;
7、协助处理中标(成交)公示期质疑(异议)和投诉,组织专家对质疑(异议)内容的复审并出具复审报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通知中标(成交)人与医院签订合同;
8、依法办理招标采购活动备案事宜;
9、整理招标采购文件、评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并于项目公示期结束后整理形成卷宗交医院存档;
10、处理与招标采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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