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编号:市人医院内询价〔2024〕1号(重)(投诉)
项目名称:梧州市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梧州市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1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3.项目地点:梧州市人民医院。
4.支付方式:双方签定合同15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合同到期后15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服务供应方应在采购方支付费用前,向采购方出具等额合法发票。
5.项目采购上限价: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含税)。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服务或经营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服务要求,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响应文件递交及内容要求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至2024年2月29日12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受理。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139号梧州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6楼采购办。响应文件以当面递交并检查包装密封性后签字确认为准,不接受邮寄递交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要求
1.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3)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提供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5)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本采购项目承办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报价文件
本项目总报价表,报价包含本项目的人工费、交通费、食宿费、服务费、管理费、税金等本项目服务过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3、商务技术文件
(1)本项目(附件1:服务内容)响应文件。
(2)服务承诺书。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4. 其他要求:响应文件以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装订这种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散落或脱页的装订方式,否则文件失散引起的后果自负,同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所有文件均应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递交。文件无加盖公章、未装订成册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标形式:综合评分
(1)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2)计分办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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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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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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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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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
(满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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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示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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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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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
(满分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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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为医疗机构开展法律顾问服务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文件审查流程等内容进行评审。没有服务方案,不得分。
一档(10分):服务方案表述不够清晰或部分内容表达不具体,基本符合项目采购实际需求;
二档(25分):服务方案表述较为清晰、完整,对本项目有正确理解与认识,能针对项目需求作出服务响应;
三档(40分):在二档的基础上,服务方案优于采购需求,并能提出对医院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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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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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服务
(满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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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本项目指派1名专职律师的得5分;每配备多1名律师得2分,满分20分。
必须提供指派律师有效的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加盖公章,本年度连续3个月购买单位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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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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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满分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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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专用电话,24小时*365天有专人接听的得4分;
2.应急情况能1小时内到达医院现场,协助处理业务的得4分;应急情况能30分钟内到达医院现场,协助处理业务的得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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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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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分
(满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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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自2020年至今有担任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法律顾问业绩的,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或成交通知书,每个得4分,满分8分。以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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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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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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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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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院内自行安排
2.开标地点:梧州市人民医院会议室
3.特别说明:供应商应对本次询价如遇不可预计因素(如会议冲突等)导致开标时间的适当变更表示理解。
六、网上查询:梧州市人民医院官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办:0774-2833676;纪检部门:0774-2827838。
梧州市人民医院
2024年2月26日
附件1:服务内容
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对采购方有关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采购方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件、文书;
3、应采购方要求,采购方重大政策措施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
4、应采购方要求,参加采购方重要合同、协议、商务谈判活动的审查、洽谈;
5、应采购方要求,列席采购方的重大会议,提供法律意见;
6、依据采购方授权,代理采购方参加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或仲裁,代理采购方参加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调解、斡旋;
7、协助采购方建立健全采购方业务范围的各项规章制度、调整劳资关系,完善病历材料法律事项,加强人事、财务、设备、耗材、资产、医疗业务等经营管理与风险防控;
8、根据采购方的需要,为采购方员工提供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9、根据需要协助采购方出具律师函等文书;
10、维护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11、处理采购方的其他法律事务;
12、法律顾问采用不定期方式到采购方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相关工作,可通过电话联系、预约。采购方遇到紧急事务可随时联系法律顾问到医院协助开展工作。
二、应采购方的另行聘请,提供其他相关的专项法律服务
其他相关的专项法律服务,根据采购方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由双方经协商确定另行聘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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